我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核心特点是国家统一准入管理、注册与继续教育强制衔接、多部门协同监管,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其亮点包括:全国统一考试认证、五年注册有效期、90学时/年继续教育要求,以及电子证书便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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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准入标准
执业药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每年举办一次。报考需满足药学相关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考试合格后颁发全国有效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
注册与动态管理
取得资格后需通过注册方可执业,注册有效期五年,延续注册需完成继续教育学分。注册流程优化为“承诺制”,取消健康证明等材料,推行全程网办。 -
继续教育强制要求
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累计30学分),内容涵盖药学服务与法规更新。未达标者不予注册,确保专业能力持续提升。 -
多部门协同监管
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政策,省级部门负责实施。监管重点包括打击“挂证”、违规执业等行为,不良记录将影响注册资格。 -
岗位配置与职责明确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其职责涵盖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及药品质量管理,直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执业药师制度通过严格准入与终身学习机制,推动药学服务专业化。公众可通过全国注册系统查询药师资质,确保用药咨询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