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但尚未落户的情况下,户籍所在地仍为原户籍地,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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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定义
户籍所在地是指户口簿登记的常住地址,通常为出生时父母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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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管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户籍迁出未落户的当事人,若无经常居住地,仍由原户籍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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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与户籍地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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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 :指长期居住的地方,可能用于办理居住证、社保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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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仅作为法律文书上的登记地址,不影响户籍迁出后的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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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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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未落户可能被列为“黑户”,影响就业、社保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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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办理落户手续,可向迁入地派出所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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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未落户的“归属地”以原户籍地为准,但需注意及时处理相关手续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