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及罚款细则的综合整理,结合多篇权威文件内容编制而成:
一、基础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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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证照
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必要证件,证件需定期续办。 - 证照不齐全或超范围经营将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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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严格按许可项目经营,禁止销售药品、管制用品、自加工食品(如烤肠、冷饮)及酒精类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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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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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货员需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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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需穿戴整洁,禁止佩戴饰物、留长指甲,保持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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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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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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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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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包装食品需标注《GB7718》要求的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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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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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持证供应商处采购,索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发票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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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需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禁止接收“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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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管理
- 建立台账,定期清理过期食品,防止积压。
三、运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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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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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接受校园卡结算,禁止现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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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需保持服务态度,商品陈列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分架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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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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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需干燥通风,采取防鼠防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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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期间禁止明火作业,电气设备需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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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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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 :年测评满意率≥90%奖励营业额0.5%,≥95%奖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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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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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通报批评,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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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价格/卫生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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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承包人负全责,超市停业整顿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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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监督修订。- 若遇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以上制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建议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