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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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有权签订设立协议,明确各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自2023年修订后首次在公司法典中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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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形式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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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法律未强制要求书面形式,但实践中通常以书面协议为宜,以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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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应涵盖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出资方式、管理职责、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核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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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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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设立协议约定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若公司未成立,则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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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请求公司或股东承担因设立协议产生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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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章程的区别
设立协议是股东之间的约定,而公司章程需由全体股东签署,具有法定效力。设立协议可补充或细化章程内容,但不得与章程相抵触。
总结 :设立协议是可选但推荐的做法,能有效规范股东权益和公司设立流程,但需确保内容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