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00-500元,扣6分
客运车辆超员未达20%的处罚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具体如下:
一、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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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
超员不足20%的,处以 200元至500元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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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一次记 6分 ,适用于驾驶校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等载客车辆。
二、其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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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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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位责任
若运输单位车辆屡教不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2000元至5000元 罚款。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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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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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超过核定乘员载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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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 :若为营运客车且超员未达20%,同样适用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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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期限 :车辆需在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未消除违法状态的,可能面临更严厉处罚。
超载行为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还会加速公路基础设施损耗,建议运输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