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单位社保减免政策是我国为缓解企业疫情期间经营压力推出的阶段性措施,核心亮点包括: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延长至2020年底,并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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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与范围
政策主要惠及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减半征收,湖北省内大型企业则全额免征。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
政策期限与调整
原定2020年6月到期的中小微企业免征政策延长至12月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在非湖北地区仅执行至6月。医疗保险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纳入减免范围。 -
特殊情形处理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至2020年底,免收滞纳金;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
这一政策通过精准减负有效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但需注意各地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企业需结合当地规定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