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
中国社保制度的起源可追溯至1951年,但全面实施始于1993年。具体发展历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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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探索阶段(1949-1977年)
社保制度萌芽于建国初期,1951年政务院颁布《劳动保险条例》,1955年、1957年分别出台国家机关及企业职工退休规定,形成以企业营收和国家财政为支撑的福利性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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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阶段(1984-1993年)
1984年起对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探索,1993年在部分国有企业试行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标志着社保制度向多层次体系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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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推广阶段(1993年后)
1993年提出“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1997年构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随后逐步覆盖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群体,形成当前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结 :社保制度最早雏形始于1951年,但全国性、制度化的实施始于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