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十大要点如下: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
“三管三必须”原则
确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责任,避免部门推诿,强化综合监管。
二、强化安全预防机制
-
双重预防机制
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通过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及治理措施,从源头上防范事故。
-
安全投入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技术措施、设备更新及教育培训,提升安全基础。
三、完善监管与执法体系
-
部门监管职责
明确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压实监管责任。
-
公益诉讼制度
允许人民检察院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强化社会监督。
四、关注人文关怀与长期发展
-
员工健康保障
增加倡导性条款,强调关注从业人员身心健康,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安全绩效。
-
安全发展理念
将安全发展纳入国民经济规划,实现经济与安全的协调统一。
五、规范特殊作业与风险控制
-
危险作业管理
严格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审批流程,降低作业风险。
-
外包施工监管
规范矿山、建筑等外包项目施工安全,加强过程监督。
六、建立责任考核机制
对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隐患整改等实施考核,通过奖惩机制促进责任落实。
七、其他亮点
-
乡镇及街道职责 :强化乡镇政府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
-
应急管理要求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报告程序。
以上要点体现了新法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核心,通过责任明确、机制完善、监管强化等多措并举,构建现代安全生产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