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99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处罚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 ,并处以 5万元以下罚款 。
二、拒不执行时的加重处罚
若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上述整改要求,将面临 停产停业整顿 ,并处以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三、刑事责任
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资源开采、加工制造、工程建设及服务业等领域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