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主体需根据事故责任方和行政层级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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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主要费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十九条,事故责任单位需承担应急救援队伍因救援行动产生的费用。若其无力承担,由地方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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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首责
生产经营单位需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首责方。其负责人对整体应急工作全面负责,需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并组织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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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部门承担协调与支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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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及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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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应急管理部门)需指导协调救援行动,并监督企业应急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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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协同联动
在跨区域事故或复杂情况下,由共同上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联合指挥救援,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需协助上级部门履行职责。
总结 :事故应急救援以事故责任单位为核心承担费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首责实施,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协调与支持,形成多层次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