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小时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时长要求如下:
一、一般保险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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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培训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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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不少于30小时(含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专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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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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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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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
- 首次从业前需完成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含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等12小时
二、特殊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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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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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80小时(含12小时法律/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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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专项培训:40小时(投资连结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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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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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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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总经理:每年不少于8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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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副总经理等:每年不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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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如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每年不少于1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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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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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前:8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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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6小时(含12小时法律/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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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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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需涵盖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职业规范及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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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如银行保险销售投资连结型产品)需额外满足专项培训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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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可能导致禁业等处罚
注:以上信息综合自监管文件及行业通行标准,具体以最新监管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