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煤矿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内容需覆盖岗位风险辨识、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
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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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明确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2号)要求,煤矿新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完成岗前72学时安全培训,包含安全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再培训周期固定
从业人员每年需接受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重点强化安全法规更新内容、新技术应用风险及典型事故教训。未完成再培训者,企业不得安排其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 -
学时与实践结合
72学时岗前培训通常按“8小时/天”换算为9天,包含至少3天的现场实习或模拟演练。企业需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学时、内容及考核结果,接受监管部门抽查。 -
考核标准严格
培训结束后需通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双项合格方可颁发培训证书。考核未通过者需重新培训,补考仍不合格则调离原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
违规处罚严厉
煤矿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培训的,监管部门可责令停产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总结
煤矿安全培训是预防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严格保障培训学时与质量,既是法律要求,更是对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负责。企业需规范执行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应主动提升安全技能,共同维护煤矿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