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是央企,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53.63亿元人民币。
1. 前身与成立背景
中国东方的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经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注册资本由财政部全额拨入。2016年9月,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其央企属性。
2. 股权结构与控制
公司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控股,体现了国家对金融资产管理领域的直接管理与支持。其改制后,注册资本进一步增加至553.63亿元,标志着其在金融资产管理行业中的重要地位。
3. 主要业务与使命
中国东方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专注于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及风险金融机构托管等业务。公司积极推动商业化转型,探索资产管理与银保业务双轮驱动模式,持续服务实体经济。
4. 行业地位与影响
作为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中国东方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截至目前,公司累计管理银行不良资产7500亿元,回收现金1400余亿元,并在全国范围内设有26家办事处和经营部,业务覆盖银行、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
总结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是央企,更是金融资产管理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其使命和业务模式在支持国家金融稳定和国企改革中发挥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