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股权转让需严格遵循以下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一、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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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与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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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让方按企业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书面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需经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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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职工权益时,需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并取得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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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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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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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决策后,需报履行出资职责的机构(如国资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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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导致国家不再控股时,需报本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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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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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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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组织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包括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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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需经国资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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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交易与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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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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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内部重组、政府批准的协议转让外,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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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竞价机制确定受让方后,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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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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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登记
- 交易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产权转移。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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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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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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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