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后,债务原则上仍由公司承担,但新股东需注意原股东隐瞒债务的风险,且双方可通过内部协议约定债务分担方式(仅对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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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主体不变:股权转让不改变公司法人地位,原有债务仍由公司财产承担,新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担责。若原股东隐瞒债务(如未披露的担保或外欠款),新股东可依据协议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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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协议效力:转让双方可约定债务归属(如原股东承担特定债务),但该约定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公司清偿后可向原股东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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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措施:
- 尽职调查:新股东需核查公司债务清单、担保情况等,避免承接隐性债务。
- 协议条款:明确债务披露义务及违约责任,如约定“交割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
- 债权人通知:涉及重大债务变更时,应通知债权人以降低争议风险。
提示:股权转让涉及复杂债务问题时,建议通过法律程序明确责任,并留存完整财务凭证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