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退役军人考公务员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一、加分政策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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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录加分
全国多地公务员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四川部分岗位在笔试环节提供加分,具体以当年招录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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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经历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按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可享受相应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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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等级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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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等荣誉: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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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及以上:三等功加5分,二等功加10分,一等功加15分,最高累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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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限制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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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值限制 :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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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部分政策仅适用于2011年后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已享受安置政策者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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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 :需以四川省当年招录公告为准,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三、其他政策支持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三免一补”等优待,并在公务员招录中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