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伍士兵考事业编可以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如下:
一、加分政策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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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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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报考省、市级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报考县、乡镇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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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报考时,笔试总分额外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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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年限加分
- 服役满1年及以上,每满1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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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励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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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仅限一次,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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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斗致残的退役士兵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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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特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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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加8分,县区事业单位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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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一本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免试免考,直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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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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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需符合河南省户籍、入伍地或入伍高校所在地要求(如河南省内高校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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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事业单位聘用或公务员招录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加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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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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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可叠加使用,但总加分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