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考公务员在部分地区有加分政策,但全国无统一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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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无统一加分政策
国家公务员考试及招录中,退役士兵不享受全国性加分或降分优惠,仅将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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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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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加分,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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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类: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加20分,军区级单位荣誉或立功加10-15分,三等功加5分(最高等级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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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本科毕业生加10分,专科毕业生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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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年限:每超期1年加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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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如河南省、西藏等无明确加分政策,而北京市等少数省份可能提供额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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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优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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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在招录时优先录用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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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可报考政府专门面向退役士兵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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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退役士兵报考前需关注目标省份的招录公告,确认是否享受当地加分政策及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