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子女高考加分申请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材料并遵循流程,具体如下:
一、加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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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提供烈士证明书及烈士子女关系证明或浙江省烈士遗属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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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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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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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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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分值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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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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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在高考报名系统中勾选加分项目,系统将自动提示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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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向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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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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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浙江)实行“系统对接”,无需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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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需通过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提交材料,经省、地、校三级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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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录取
高校在投档时自动认可加分,无需考生重复申报。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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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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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最高加20分,其他退役军人加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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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多项条件,只取其中最大一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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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
具体加分政策由各省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制定,建议考生提前咨询当地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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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材料需在高考报名前提交,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四、所需材料示例(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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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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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关系证明或浙江省烈士遗属优待证
五、咨询渠道
考生可通过当地教育考试院官网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获取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