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七大综合执法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主要涵盖以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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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维护、违法建设查处等职能,通常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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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
承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管、反垄断执法、食品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职责,可能联合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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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跨区域污染案件可能与其他地区部门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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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监管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出版物、网络文化违法行为,常与网信、公安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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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负责道路运输、航道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等,涉及跨省案件可能与其他地区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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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应急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等职能,重大事故调查可能联合消防、医疗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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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
负责农业市场监管、农村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等,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推进乡村振兴。
说明 :
- 七大领域覆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等核心领域,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升执法效率。- 具体执法队(如城管、市场监管中队)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第一类事业单位,可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部分领域存在交叉职能,例如生态环境部门可能涉及农业污染监管,需与其他部门协同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