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督察大队是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执法活动、内部管理及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秩序。具体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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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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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警务部署、重大社会活动秩序维护、治安突发事件处置、刑事案件侦查处罚等执法环节,确保依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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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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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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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民警警容风纪、武器警械使用及警务保障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如收受贿赂、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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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安机关内部纪律,保障执法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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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处理
- 接受群众对民警的控告、申诉,依法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同时处理涉及公安机关的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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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监督
- 检查用人、综合管理及组织运行情况,督促整改问题,提升公安队伍素质。
法律依据 :依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督察机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实行队建制,对上级机关和行政首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