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是否可以设置两个项目经理的问题,需结合项目类型、管理需求及法规要求综合判断:
一、一般情况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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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限制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及行业规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 ,且需常驻施工现场。分标段施工时,虽可设置不同标段的项目经理,但属于独立施工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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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架构原则
项目管理需明确单一负责人,避免出现权责不清或决策矛盾。双项目经理制若未严格区分主副职,易引发争议和管理混乱。
二、特定条件下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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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段或分期施工
若项目采用分标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合同明确约定,可设置不同标段/阶段的项目经理,但需保持独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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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豁免情形
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后,项目经理可兼任其他项目。
三、实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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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采用单一项目经理制,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双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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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可设置项目副经理协助管理,但需保持主责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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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循合同条款和法规要求,确保管理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