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村委会选举违规主要涉及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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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
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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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条
规定村民委员会或成员作出的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决定,受侵害村民可申请法院撤销,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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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指出违反选举法的行为由上级民政部门确认无效后重新选举,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总结 :村委会选举违规的核心法律依据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该条款直接规定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无效性,并配套其他条款保障选举合法性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