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建成40%美丽乡村整县,重点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绿色转型与村民幸福感提升,以系统性措施实现山清水秀、宜居宜业的目标。
国家通过《方案》提出四大重点任务和18项重要举措,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优化及黑臭水体消除,要求2027年农村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2035年提升至85%。同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力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到2027年达80%、2035年达90%,并禁止非标农膜使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超88%。针对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全链条管控,建立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升田水路林村整体风貌,传承乡土文化。村民参与机制贯穿规划到实施全程,并通过智慧监管提高治理效率,保障农户三包制度及公共设施运维,建立多级考核评估机制,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全国选取百余重点县分步建设整县推进样板,结合地方特色差异化实施,同步强化金融与用地支持,推动产业数字化及清洁能源替代,逐步重现“河里游泳、溪里捉鱼”的乡村生态图景。实现美丽乡村建设需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持续激活乡村可持续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