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规定,研发费用披露要求主要围绕财务报告规范、税务申报调整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财务报告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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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列示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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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区分费用化与资本化支出,分项披露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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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本化项目需结合进度、经济利益产生方式说明资本化时点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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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在研项目处理
- 需明确外购在研项目的资本化/费用化判断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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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冗余披露
- 减少重复性信息,如企业基本情况等已明确要求披露的内容不再重复。
二、税务申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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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行次优化
- 管理费用与研发费用需分开列示,研发费用在利润总额计算前单独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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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调整
- 若研发费用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需按实际工时占比分配折旧/摊销费用,并在计算加计扣除时考虑该部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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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归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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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及外聘劳务费(职工福利费等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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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入费用 :材料、燃料、设备租赁费及试制产品检验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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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与摊销 :仅计入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需分配非研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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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包括研发成果评估费、技术培训费及高新科技保险费等。
四、附注披露要求
- 需详细说明研发支出归集方法、减值测试依据及外购在研项目判断标准。
以上规定综合了财务规范、税务调整及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要求,企业需根据具体场景选择适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