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中国为鼓励企业创新而设立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其核心条件与规定如下:
一、基本条件
-
企业类型
需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需通过认定)或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特定行业被排除在外。
-
行业范围
适用于国家鼓励的领域,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或对现有产品/工艺的实质性改进。
二、核心要求
-
研发活动规范性
-
需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研发合同等证明材料。
-
设立专项研发费用账目,确保费用可追溯且核算规范。
-
-
费用归集与核算
-
覆盖直接人工、设备折旧、材料费用等可验证支出。
-
需通过税务机关审核,提供费用明细表及佐证文件。
-
三、比例与限额
-
常规政策
-
实际发生额的75%或100%加计扣除(2023年后常规活动按100%扣除)。
-
新兴产业企业可享受400%或500%的加计比例。
-
-
特定行业政策
- 工业母机企业:2024年度研发人员占比≥15%、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5%、先进产品收入占比≥60%且总额≥3000万元。
四、申请与审核
-
企业需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提交完整材料至税务机关。
-
经审核通过后,按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款。
五、其他注意事项
-
核算要求 :需按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处理研发支出,设置辅助账进行分项核算。
-
政策时效 :部分政策(如2023年100%扣除)已过期,需关注最新通知调整。
以上条件综合了《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对照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