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员参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核心要求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且无在职时间限制,但需严格区分人员类别与费用归集范围。 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同,加计扣除政策更注重研发活动的真实性与费用归集的准确性,而非人员稳定性或占比。
-
人员范围明确限定
加计扣除仅认可直接参与研发的三类人员:- 研究人员(主导项目的专业人员)、
- 技术人员(具备特定领域知识并协助研发)、
- 辅助人员(参与研发的技工)。
行政、后勤等非直接参与人员费用不得纳入。外聘研发人员(含劳务派遣)的劳务费用可归集,但需签订正式协议。
-
无工作时长门槛
与高企认定需满足183天在职要求不同,加计扣除对科技人员的工作时长无限制。即使入职仅1天的研发人员,其工资薪金、社保等费用符合条件即可加计扣除,但需保留工时记录等证明材料。 -
费用归集需精准
- 允许归集的费用包括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及外聘人员劳务费,不含福利费、补充保险等。
- 同时从事研发与非研发活动的人员,需按实际工时比例分摊费用,未合理分摊的不得加计扣除。
- 跨部门协作的科技人员需单独建立研发工时台账,确保费用可追溯。
-
实操中的常见误区
- 将高企认定中“科技人员”范围直接套用于加计扣除(后者范围更窄);
- 忽略外聘人员协议的规范性要求(如缺少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证明);
- 未区分研发与非研发活动导致费用混同,引发税务风险。
提示:企业应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人员分类与费用归集流程,同时关注政策动态(如2025年加计扣除比例可能调整),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