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的社保个人部分不能计入研发费用,但单位缴纳部分可全额归集。关键点在于:个人社保属于工资代扣代缴项目,而研发费用仅包含企业实际承担的支出。以下是具体分析:
-
政策明确规定
根据现行财税政策,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仅包含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社保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属于工资代扣项目,需从员工薪酬中扣除,不得重复计入研发费用。 -
会计处理差异
企业账务处理时,单位社保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归集,最终计入研发支出;而个人部分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代扣,属于员工个人义务。这种区分确保了研发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
加计扣除限制
即使企业将个人社保部分错误归集到研发费用,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时,税务机关会要求调整剔除。因为加计扣除必须以税法允许的归集范围为基准。 -
合规操作建议
企业应建立辅助账单独核算研发人员社保,单位部分直接计入"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个人部分则纳入工资代扣系统。同时保留社保缴纳凭证备查,以应对税务核查。
提示:若研发人员同时参与生产经营活动,需按工时比例分摊单位社保部分,仅研发相关工时对应的金额可计入研发费用。建议使用信息化工具实现精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