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但未就业
目前失业的定义综合了国际劳工组织(ILO)和国内统计标准,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一、核心定义
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通常为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的人群,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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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动能力 :能够从事正常社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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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业意愿 :愿意接受现行的工资水平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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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从事有报酬劳动 :在调查期内没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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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积极寻找工作 :处于求职状态。
二、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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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范围 :劳动年龄人口是统计失业的基础,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年龄上限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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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通常以“调查周”为统计周期,若在考察期内未工作则视为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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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愿与能力的分界 :关键在于“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若劳动者拒绝接受合理条件,则可能被归类为“非劳动力”而非失业。
三、失业类型
根据失业的成因,可进一步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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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性失业 :因职业转换、信息不对称等短期、局部性原因造成的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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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失业 :因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等长期性因素导致的技能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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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性失业 :因经济周期波动(如经济衰退)引发的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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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失业 :因季节变化导致的短期失业(如农业、旅**业)。
四、统计与政策意义
失业率(失业人口占劳动人口的比重)是衡量经济健康的重要指标,政府通过制定就业政策、提供社会保障等措施来降低失业率。例如,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定义和分类为宏观经济分析、政策制定及社会福利提供基础框架,但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国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