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工作存在问题的核心在于形式化执行、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缺乏长效机制,导致整改浮于表面、风险隐患反复出现。
-
形式化倾向严重
部分单位将自查自纠视为“填表打卡”,检查内容模板化、问题描述笼统,甚至照搬往年报告。例如,仅通过会议记录应付检查,未深入分析业务漏洞或制度缺陷,导致问题年年查、年年改却无实质进展。 -
责任链条断裂
多部门协作中常出现“踢皮球”现象,如财务问题推给审计、流程问题归咎于基层,未明确主责部门和整改时限。个别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对苗头性问题避重就轻,以批评教育代替问责,削弱制度刚性。 -
整改措施脱离实际
部分整改方案追求“高大上”,盲目套用其他单位经验,未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例如,要求全员学习复杂系统却无培训支持,或制定繁琐流程反而增加基层负担,违背自查自纠的优化初衷。 -
监督反馈机制缺失
缺乏常态化“回头看”机制,整改后未跟踪效果或收集一线反馈。部分单位依赖突击检查,问题反弹后才发现制度未落地,如公务接待超标、文件造假等隐形变异问题反复出现。
解决方向:需将自查自纠与绩效考核挂钩,建立“问题-措施-验收-复盘”闭环,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提升客观性,避免自查沦为“自说自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