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侵害生命、身体、健康权的赔偿范围及责任划分,重点涵盖赔偿权利人/义务人界定、共同侵权责任分配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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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范围与主体资格
因侵权行为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赔偿权利人)可主张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赔偿义务人包括直接侵权人及依法应担责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共同侵权责任规则
法院需追加未起诉的共同侵权人为被告,若赔偿权利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其他侵权人对被放弃部分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份额不明时,推定各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
精神损害赔偿的合法性
司法解释明确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与物质损害并列,强化对受害人权益的全面保护。
该规定通过细化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统一指引,平衡了受害方救济与侵权人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