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是2003年张先著因乙肝检测阳性被拒录公务员引发的里程碑式诉讼,法院最终认定拒录决定“证据不足”,首次以司法判决形式挑战乙肝歧视,推动了中国反就业歧视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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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与经过
2003年6月,张先著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笔试面试均列第一,却因体检中乙肝“小三阳”被拒录。他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成为全国首例乙肝歧视案。2004年4月,芜湖市新芜区法院判决芜湖市人事局拒录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但因招考结束未支持录用请求。 -
法律与社会意义
此案首次通过司法途径质疑公务员体检标准的合理性,暴露了乙肝病毒携带者面临的就业歧视问题。判决后,公众对乙肝传播途径的科学认知提升,直接推动2007年《就业促进法》明确禁止乙肝歧视,2010年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废除公务员录用中的乙肝检测规定。 -
后续影响
张先著案激发了更多乙肝携带者**行动,促进了社会平等观念普及。如今,乙肝检测结果已不再作为多数职业的录用门槛,但案件反映的反歧视斗争仍具启示意义,提醒公众关注隐性就业壁垒。
该案是中国法治进步与社会观念变革的缩影,其核心价值在于用法律捍卫公民平等就业权,为后续反歧视实践提供了重要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