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可以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无需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等。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 拥护中国***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免试条件:
- 注册会计师需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方可免试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其他要求:
- 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
二、评审范围
适用人群:
- 在山东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 外省人员需提供委托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参与评审。
排除范围:
-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在评审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
- 个人通过山东省职称评审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 所需材料包括电子版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逐级审核:
- 单位审核推荐 → 主管部门审核 → 呈报部门审核呈报。
评审与公示:
- 评审结束后,单位按规定公示评审结果,自主聘用。
四、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 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 注意材料的提交时间和格式要求。
政策依据:
- 评审依据《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
五、总结
注册会计师免试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是山东省职称评审政策的一项重要调整,为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提供了更便捷的途径。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严格按照评审流程准备材料,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顺利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