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电子询证函的核心流程包括:通过银行对公网银自主申请或临柜办理,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函证平台”发起请求,客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网银授权,银行10日内回函。其优势在于全流程线上化、安全高效、节省成本,尤其适合审计高峰期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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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方式
单位客户需提前通过银行对公电子银行系统开通电子函证功能,支持两种途径:- 网银自主开通:网银管理员或操作员均可发起申请,路径为“变更签约信息-新产品签约”,选择函证业务后由法定代表人通过企业手机银行完成视频认证。
- 临柜办理:在线填表后携带《电子函证服务申请书》等资料至开户行柜面开通。注意外国主体暂不支持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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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发函与客户授权
会计师事务所需接入“函证平台”发起电子函证申请,单位客户登录网银在“函证业务-经办”中审核并授权。超10日未授权将自动退回,需及时操作。 -
银行回函与结果获取
银行在授权后10个工作日内生成加盖电子章的PDF回函,通过“函证平台”返回。事务所可实时查询进度并下载文件,全程无需纸质材料。
提示:开通前确认银行是否支持电子函证,并确保网银操作权限完备。若遇问题,优先联系开户行客户经理或参考银行官网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