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学历与资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职业道德及答辩要求五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历与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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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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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补充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可申报。
二、工作业绩
需在会计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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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重大会计项目(如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或为企业增收节支超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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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担任重要职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
三、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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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 :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专业论文,或出版会计领域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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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并取得实际应用。
四、职业道德
需遵守会计法规,无严重违纪行为,年度考核合格,且无违规记录。
五、答辩要求
通过材料审核后,需参加现场答辩,展示对论文内容的掌握及专业素养,注意答辩时间与语速。
注 :不同年份或单位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通过北京市财政厅或东奥会计在线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