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会计师论文要求核心要点: 申报人需提交3项及以上成果,包括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或论文,其中若选择论文,至少1篇需在正规会计/经济类期刊发表且作者明晰,另两篇可不发表。论文需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字数3000-5000字,内容需体现专业水平与实践指导价值,严禁抄袭或发表在增刊/电子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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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与数量
可提交财会制度、行业标准、专业教材、学术著作或论文,需3项及以上。若选择论文,至少1篇需在专业期刊公开发表(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等证明),其余两篇可未发表但需符合学术规范。 -
内容与格式要求
论文必须基于申报人取得中级会计师后的实际工作,独立撰写,主题聚焦会计管理或专业领域,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格式需包含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引用部分需标注来源。 -
发表与时效性
发表期刊需具备ISBN/CN/ISSN号,且被知网、万方等数据库收录。北京政策未强制要求论文发表时间,但建议近5年内完成,避免内容过时。 -
质量与查重
论文需体现学术价值或行业影响力,查重率建议低于15%。若提交非论文成果(如行业标准),需附3000-5000字说明,阐述技术难点与应用效果。
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注重成果的实践关联性与专业深度,建议提前规划论文或替代成果,确保内容原创、数据真实,并优先选择权威期刊发表以提升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