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关于工种的要求如下:
结论 :特殊工种退休必须符合原劳动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且需在原企业从事对应工种满规定年限,不同行业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具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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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目录限制
必须在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内,且需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对应工种满10年(高空/体力劳动)、9年(井下/高温)或8年(其他有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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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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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 不能累计计算 ,仅以最高年限为准。例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有毒有害工种3年、井下工种3年,可按井下工种满8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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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任一工种年限,则无法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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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证明材料
需有原始档案记录,且档案中需包含特殊工种上岗证、工资登记表等材料。补办材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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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缴费要求
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满15年。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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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部分省份对离岗超过5年的职工限制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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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不适用普通特殊工种退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