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袁延文被查的主要原因是严重违纪违法,涉及受贿、贪污、对抗组织审查、优亲厚友等多重问题。其行为包括长期利用职权在涉农资金拨付、项目申报中谋利,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并存在“家族式腐败”和骗取国家涉农补贴等恶劣情节,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 权力滥用与受贿:袁延文在担任农业系统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上提供帮助,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067万元,形成系统性腐败链条。
- 贪污国家资金:2012年至2014年,他伙同他人通过虚假手段骗取国家涉农奖补资金50万元,暴露其“自批自用”的贪婪行径。
- 对抗组织审查:被调查期间,袁延文串供、销毁证据并转移赃款,企图逃避法律制裁,性质恶劣。
- 家族腐败与作风问题:其亲属借助其职权牟利,且在救灾款分配中优亲厚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个人生活纪律涣散,长期出入高档场所。
- 屡教不改的违纪史:早在2018年,他就因洞庭湖非法矮围事件失职被党内严重警告,但未收敛,继续顶风作案。
此案警示公职人员需严守纪律红线,任何“靠农吃农”的腐败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