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法定退休年龄50岁的女职工主要包括:女工人、部分特殊工种女性从业人员以及符合病退条件的女性职工。这一政策主要基于工种劳动强度、职业风险及性别差异制定,具体适用人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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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女工人
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女性职工(如工厂操作工、纺织工、清洁工等),只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即可50岁办理退休。 -
特殊工种女性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女职工(如矿场井下作业员、化工行业有毒岗位人员),工龄满规定年限(通常8-10年)可提前至50岁退休。 -
符合病退条件的女性
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缴费满15年后不受年龄限制,但一般实际执行中多在50岁左右办理退休手续。 -
政策过渡期群体
在退休年龄改革前(如2015年前)已参保的部分灵活就业女性,部分地区允许按原政策50岁退休,但需结合当地社保细则。
需注意,随着延迟退休政策推进,部分女性退休年龄已逐步调整至55岁,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