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最新规定: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于2023年1月19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对绿色通道政策进行了最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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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
- 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 针对部分品种名称相近、外形相似或存在别名、商品名的问题,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品种名称与别名和商品名的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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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鲜活”“深加工”判断标准:
- 对新鲜蔬菜的判断可参照相关标准,如“蔬菜叶片或其他可食用部位具有一定的光泽和水分,没有发生萎蔫现象”。
- 对产品深加工的判断可参照相关规定,对于去皮、去叶、清洗、分割等粗(初)加工的目录内鲜活农产品,正常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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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
- 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的最大限值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生产标准执行。
- 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参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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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规范计重设备合理误差认定标准:
- 对车货总重超限超载幅度未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称重设备检定,公示检定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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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查验方式探索优化:
- 充分利用数字辐射透视成像检测设备和大数据分析等措施,加快探索建立智慧检测机制。
- 优化完善“绿色通道”预约服务,探索建立信用积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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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通行服务保障:
- 规范公路收费站“绿色通道”专用车道设置,完善标识。
- 加强公路通行情况监测和调度,保障鲜活农产品车辆高效便捷通行。
- 加强一线收费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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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配套政策落实:
- 对因优化政策造成收费公路经营单位合法收益损失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予以补偿。
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规范车辆查验及政策落实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