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毕业的学生,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仍可被认定为应届毕业生:
-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部分地区延长至三年)。在择业期内,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 未缴纳职工社保:未缴纳职工社保是应届毕业生身份的重要判断依据,尤其是对于留学生或已工作后重新入学的毕业生。
- 档案和组织关系保留:毕业后,若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相关机构,则可继续保留应届生身份。
总结:已毕业的学生,只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职工社保,并保留相关档案和组织关系,仍可被视为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