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 不包括 周六和周日。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定节假日的界定
法定节假日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主要用于全体公民共同庆祝或纪念,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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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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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 :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儿童节(6月1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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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自行规定。
二、周末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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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假日 :周六、日属于 公休假日 ,是法律规定的每工作5天后的休息时间,用于保障劳动者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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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假机制 :若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重合,用人单位应 补休 而非调休。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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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重合(如春节、国庆节等),用人单位无需调休或补休,劳动者可直接享受连续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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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妇女节、儿童节)若遇周末,同样不补休。
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是全体公民共同享有的法定休息日,后者是用人单位依法安排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