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副高职称需提交工作量佐证材料,核心包括:
①教学类(课时证明、学生评价、教学获奖);②科研类(论文、课题、专利);③实践类(行业服务、项目成果);④综合类(继续教育、荣誉证书)。材料需真实、完整、可追溯,突出个人专业贡献。
分点展开说明:
-
教学工作量
- 提供学校盖章的课时统计表,注明课程名称、学时、授课对象。
- 附学生评教结果(优秀率≥80%更佳)或校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证书。
-
科研成果
- 论文需为独立或第一作者,附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核心期刊加分)。
- 课题材料包括立项书、结题报告及经费证明,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更具竞争力。
-
实践应用
- 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技术推广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验收报告)。
- 横向项目需体现经济效益(如企业采纳证明、成果转化合同)。
-
其他佐证
- 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需人社部门认可)。
- 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专家聘书(如政府特殊津贴、学术委员会任职)。
总结提示:材料需分类整理、标注时间节点,避免重复申报同一成果。建议提前核对单位评审细则,针对性补充薄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