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评审表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一、补办流程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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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发证机关
首先联系当地人社局或原发证机关(如市人社局、教体局等),说明情况申请补办。通常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书补办申请表、报刊刊登的遗失声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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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替代材料
若评审表无法补办,可用中级职称证书原件作为主要证明,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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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档案室加盖审核章的评审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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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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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证件照及补办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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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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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评审表在单位留存,可向单位人事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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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入评审程序的,因材料不可更改,需等待次年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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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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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优先咨询当地人社局或代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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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评审表涉及个人档案,需确保档案中留存有相关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