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开工最迟时间为30日。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后即可开工。
具体流程及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需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不得晚于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
开工条件:合同签订后,工程即可开工。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 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招标文件中若对开工时间有特殊约定,双方应严格遵守,否则可能被视为违约。
中标后开工最迟时间为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双方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避免因延迟开工产生法律纠纷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