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工程中标后未开工需重新招标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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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时间限制
法律未对“逾期未开工”设定具体天数,仅规定若承包人逾期未开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可依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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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若中标人存在放弃中标、未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直接重新招标。
二、实际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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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行业惯例
部分案例或地方规定可能将30天作为参考期限,但需以合同约定或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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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专业机构
因具体项目可能涉及强制招标或特殊条款,建议联系房管局或律师核实当地实施细则。
总结 :无统一法定期限,需结合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实际情况判断。若超过30天未开工且无合法理由,可能触发重新招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