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放弃中标需通过正式书面函件说明理由,并附上《放弃中标声明》等法律文件,重点包括:①明确表达放弃意愿;②说明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重大误解等);③承担违约责任(如有);④加盖公章确保法律效力。
具体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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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函件格式要求
- 标题注明"关于放弃XX项目中标资格的函",抬头写明招标单位全称。
- 正文首段直接声明放弃决定,例如:"我司经慎重考虑,决定放弃XX项目(招标编号XXX)的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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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陈述要点
- 正当理由:如资金链断裂、技术方案不可行等客观原因,避免主观推诿。
- 法律依据:引用《招标投标法》第46条等条款,说明放弃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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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准备
- 签署《放弃中标声明》,明确自愿承担投标保证金扣除等违约责任。
- 若涉及赔偿,需附上赔偿协议或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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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沟通
- 通过EMS邮寄书面文件至招标方,保留邮寄凭证。
- 同步发送扫描件至招标方指定邮箱,确保及时送达。
注意事项
放弃中标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记录,建议提前与招标方协商降低负面影响。若因不可抗力放弃,需提供证明材料(如自然灾害官方通报)。
提示:放弃中标属于重大商业决策,建议咨询法律顾问后再执行书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