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
根据最新规定,降低岗位等级属于行政处分,具体执行如下:
一、处分性质与期限
- 行政处分类型 :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行政处分,不适用于公务员政务处分。2. 处分期限 :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1个以上岗位等级,期间为24个月。
二、工资与岗位限制
- 工资调整 :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薪级每降低一级减少两级工资,最低不低于新岗位起点薪级。2. 岗位晋升限制 :处分期间不得聘用高于受处分后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为“基本合格”及以上。
三、考核与解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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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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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当年考核不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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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过:处分当年及次年考核不评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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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及次年考核均不评合格及以上。2. 解除条件 :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可恢复原岗位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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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依据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执行,适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任命人员参照执行。
总结 :降低岗位等级是事业单位对严重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通过降薪、限制晋升和考核等手段实施,处分期满后自动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