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诈骗
非法请托本身 不属于诈骗罪 ,但可能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具体需结合行为方式、主观故意及后果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非法请托与诈骗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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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请托
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请求他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可能违反公职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但不一定涉及财物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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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关键要素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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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故意 :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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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行为 :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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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导致他人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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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请托与诈骗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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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物骗取 :若仅存在非财物性利益(如职务便利),不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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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骗取 :若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获取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
三、特殊情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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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与诈骗
若在非法请托中虚构事实(如承诺办事未实施)或隐瞒真相(如收取费用后不办事),且涉及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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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务犯罪的区别
若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如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实施请托,可能构成 行贿罪 或 受贿罪 ,而非诈骗。
四、违法所得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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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所得返还 :若请托人基于合法目的被骗,诈骗所得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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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利益关联 :若请托人本身意图获取不正当利益,诈骗所得不予返还。
总结
非法请托是否构成诈骗需结合是否涉及财物、行为方式及主观故意判断。若存在财物骗取行为,则可能触犯诈骗罪;若仅存在非财物性利益交换,则可能涉及行贿、受贿等其他犯罪。具体案件需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