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请托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请求他人利用职权或关系谋取利益的行为,其核心特征在于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具体可从以下方面理解:
-
定义与特征
-
主观目的非法性 :以获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目的,如通过贿赂、关系网等手段干预司法、招投标、就业等事项。
-
违反程序与公序良俗 :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如托人“捞人”办取保候审、中标项目、消除违章记录等。
-
-
常见类型
-
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的“权钱交易”(如托人办户口、入学资格、执业资格等)。
-
涉及非公职人员利用关系网干扰市场公平竞争(如托人中标工程)。
-
-
法律后果
-
合同效力 :此类委托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
返还义务 :若因受托人未履行承诺导致请托人损失,需承担返还责任(如利息诉请无依据)。
-
-
与诈骗的区别
- 非法请托不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而诈骗需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若请托人存在非法占有意图(如虚构办事能力),则可能构成诈骗。
总结 :非法请托本质是“以权谋私”或“破坏公平”,其合法性取决于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程序和公序良俗,与诈骗需区分主观目的差异。